妙手醫生
利伐沙班片,新型抗凝藥物。
利伐沙班片適應癥如下:
1.用于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手術成年患者,以預防靜脈血栓形成(VTE)。
2.用于治療成人靜脈血栓形成(DVT),降低急性DVT后DVT復發和肺栓塞(PE)的風險。
3.用于具有一種或多種危險因素(例如:充血性心力衰竭、高血壓、年齡≥75歲、糖尿病、卒中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病史)的非瓣膜性房顫成年患者,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風險。
利伐沙班給藥方式:口服。
利伐沙班10mg可與食物同服,也可以單獨服用。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劑應與食物同服。預防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手術成年患者的靜脈血栓形成。推薦劑量為口服利伐沙班10 mg,每日1次。如傷口已止血,首次用藥時間應在手術后6~10小時之間。對于接受髖關節大手術的患者,推薦治療療程為35天。對于接受膝關節大手術的患者,推薦治療療程為12天。如果發生漏服,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,并于次日繼續每日服藥一次。治療DVT,降低急性DVT復發和PE的風險。急性DVT的初始治療推薦劑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兩次,之后維持治療及降低DVT復發PE風險的劑量是20mg每日一次。
在謹慎評估治療獲益與出血風險之后,應根據個體情況確定治療持續時間。應基于一過性危險因素(如:近期接受手術、創傷、制動)進行短期治療(3個月),并應基于永久性危險因素或者特發性DVT進行長期治療。對于該適應癥,使用利伐沙班超過12個月的經驗上不充足。
如果在15mg每日兩次治療期間(第1-21天)發生漏服,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,以確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。這種情況下可能需一次服用兩片15mg片劑。之后,應依照用藥建議繼續接受常規的15mg每日兩次給藥。
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療期間(第22天和以后)發生漏服,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,之后應依照推薦劑量繼續接受每日一次給藥。不應為了彌補漏服的劑量而在一日之內將劑量加倍。
用于非瓣膜性房顫成年患者,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風險。
推薦劑量是20mg每日一次,該劑量同時也是最大推薦劑量,對于低體重和高齡(>75歲)的患者,醫師可根據患者的情況,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。
在利伐沙班預防卒中和全身栓塞的獲益大于出血風險的情況下,應接受長期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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